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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版《协调制度》即将实施

2017版《协调制度》即将实施

发布时间:2016-12-27

  2017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简称《协调制度》)将于2017年在全球各有关国家陆续实施。作为协调制度公约的缔约方,中国海关已完成对基于《协调制度》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简称“税则”)的相关税号调整等转版工作,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发布并实施新版税则。
  《协调制度》(英文缩写HS)是由世界海关组织(WCO)参照国际上主要国家海关税则、统计、运输等分类目录制定的商品分类目录体系,是顺应国际贸易实践的需要而产生的一种国际公约性质的商品分类标准,被称为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的一种“标准语言”。《协调制度》较好地满足了国际贸易各个方面的需要,已经成为国际贸易的通用语言和标准工具。目前世界上有204个国家和地区正式采用了《协调制度》,占国际贸易总量98%以上的贸易是在协调制度的框架下完成的。
  我国于1992年正式加入协调制度公约,《协调制度》是我国最早与国际接轨的公约之一。进出口税则就是在《协调制度》基础上制定的。随着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协调制度》在我国的应用范围也不断扩大,现行的关税及进口环节税的征收、原产地管理、自贸区谈判、进出口许可证管理、贸易保障措施、军控、检验检疫和环保管理以及我国实施的其他各类非关税措施,均离不开协调制度技术的应用。《协调制度》作为我国政府参与国际经济贸易合作与竞争、维护国家利益的一项政策工具,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适应国际贸易和现代科技发展的需要,协调制度每4-6年都要作一次全面修订。目前我国海关先后组织完成了1992年版、1996年版、2002年版、2007年版、2012年版、2017年版《协调制度》的翻译,并组织完成了我国《进出口税则》的修订转换以及六版《协调制度注释》的翻译工作,极大地推动了协调制度在我国的普及和应用。
  与2012年版《协调制度》相比,2017年版《协调制度》共有242组修订,主要关注环境保护、生态可持续发展、科学技术的新变化、国际贸易新业态的发展等方面,修订后4位数品目1222个、6位数子目5387个。这次《协调制度》修订所涉及的商品范围较广,相应地我国《进出口税则》的调整也会较一般年份为多。按2017版《税则》统计,此次转版涉及我国八位税目约760多项,占《税则》税目总数的近十分之一。此外,税则中的许多章注也进行了相应调整,涉及的相关关税减让协议和特惠税率产品的税目税率也将进行相应调整;加上羊肚菌、有机无机复合肥、蛋类分选机和婴儿尿布等4个我国主动新增税目,2017年我国《税则》税目总数为8547个,比2016年版《税则》净增253个。预计将会有超过一万家企业在明年申报进出口商品时,要对申报商品税号进行修正,有关国内企业需要做好准备应对改变的。
  由于这次修订使较多商品税号发生变化,我们希望广大企业结合自身经营情况,主动了解、深入研究2017年版《协调制度》和我国2017年版《进出口税则》相关税号及其归类变化对其生产和经营的影响,做到心中有数,确保货物通关不会因《协调制度》和《税则》的转版实施而受到延误。 (转自海关总署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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